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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蚌山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蚌山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2025-09-22
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蚌山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蚌埠巨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:

我局已对你单位2022、2023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进行核定。因无法通过直接、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将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核定应纳税额)》(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)予以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视为送达。

附件:1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46号.PDF

2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47号.PDF

3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48号.PDF

4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49号.PDF

5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50号.PDF

6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57号.PDF

7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58号.PDF

8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59号.PDF

9.

蚌山税通〔2025〕17760号.PDF
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蚌山区税务局

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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